哪些行為會被認為侵犯商標?商標侵權如何處理?侵權后要賠償多少
發布時間:2019-05-29 11:21
作者:南京代理記賬公司
在現實生活中通過損害他人商標從中獲利的非法行為,一般都構成了商標侵權。如果被別人商標侵權了,我們應該怎處理呢?通常我們就可以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商標侵權的行為還是比較常見的,哪些行為會被認為侵犯商標?商標侵權如何處理?侵權后要賠償多少,下面由我帶著大家了解一下。

一、惡意偽造、制造他人已注冊的商標標識亦或銷售惡意偽造、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商品。這種侵權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銷售惡意偽造、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商品;
2、沒有經過商標權所有人認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注冊商標的標識;
3、惡意偽造他人的注冊商標標識;
4、超過商標權所有人給予的權限惡意制造其注冊商標標識;
二、沒有經過注冊商標的法定所有人的認可,擅自在相同產品亦或相似產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具體情況涵蓋以下四種:
1、在相似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冊商標類似的商標;
2、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3、在相似性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冊商標類似的商標。
未經當事人認可采取以上行為,不管是故意或者過失,都構成了對他人注冊商標的侵權
三、惡意出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這類屬于明知故犯型,銷售者明明知道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卻知法犯法,也構成了商標侵權。
四、對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實施的其他侵權行為
1、惡意為侵害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人提供倉庫儲存、物流運輸、、藏匿等滋生行為的。此類侵權行為以故意實施為前提條件。
2、代銷已知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的行為。對此種行為采用過錯責任的原則。
3、在相同的商品上,把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類似的文字或者圖形作為商品名稱亦或商品裝潢使用,并容易造成誤認的行為。
商標侵權如何處理或處罰?
對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1、責令停止侵權
具體措施如下:
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②沒收、銷毀侵權商品;
③沒收、銷毀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對以上兩項處理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侵權賠償標準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中,關于侵犯商標專用權賠償數額確定方法的規定。
第六十三條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上面我已經為大家總結了四種商標侵權的表現形式。希望可以為大家提供一些幫助。侵犯他人商標的人,必須要承擔法律責任,還有民事責任。希望大家可以遵守這方面的法律規定,不要做出違法的行為。